IQC的工作流程主要是供应商送材料,经仓管员点收,核对物料的规格、数量相符后给予以签收,再交品保部的IQC进行验收,具体如下介绍。
1、检验依照单次抽样标准给予检验判定,并且将检验的结果用书面形式记录在《进料检验日报表》上。
2、判定合格(允收),必须在物料外包装适当的位置上贴合格标鉴,并加注检验时间及签名,由仓库与供应商办理入库手续。
3、IQC判定不合格(拒收)的物料,必须填写《不合格通知单》交品保主管审核裁定。
4、品保主管核准不合格(拒收)物料,由IQC将《不合格通知单》一联通过采购,通知供应商处理退货及改善事宜,并且在物料的外包装上贴上不合格标签及签名。
5、品保部门判定不合格之物料,遇下列状况可由供应商或采购部向品保部提出予以特殊审核或提出特采申请。
a:供应商或采购部人员认定是IQC判定有误时;
b:该项符合物料生产急需使用时;
c:该项缺陷对后续加、生产影甚微时;
d:其他特殊原因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