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漫品牌维尼熊一只价值120亿美元的小熊,下面动漫人才网提供了它的介绍,供各位参考与阅读。
1925年,英国著名作家艾伦·亚历山德拉·米尔恩的儿子在伦敦动物园里看见了一只名叫“维尼”的美洲黑熊,于是便把自己的玩具熊也命名为“维尼”。
受儿子启发,艾伦·亚历山德拉·米尔恩开始创作以小熊维尼为主角的充满童趣的故事和诗歌。1926年10月14日,以“小熊维尼”为题目的小说第一次出版并大受欢迎。
1961年,迪斯尼公司看到了小熊维尼巨大的商业价值,经过艾伦·亚历山德拉·米尔恩买下了故事版权,并开始制作《小熊维尼历险记》电视动画系列片。至此,小熊维尼受欢迎的程度被进一步提高。
20多年后,小熊维尼也从最初的那只玩具熊变成了全球最有价值的动漫形象之一。据美国《福布斯》杂志推算,2003年小熊维尼为迪斯尼带来了56亿美元的收入。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构Quanteconomics公司对小熊维尼品牌价值评估,认为其品牌价值最少在120亿美元以上,同韩国著名品牌三星集团的品牌价值不相上下。
动漫产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动漫形象和品牌的竞争。中国不缺乏好的动漫形象和品牌,缺乏的是成熟的商业运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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