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销售与传销
在南方很多地方,乃至全国,很多亚社会地区,非法传销组织内部都玩文字游戏,说自己做的是网络销售,而不是传销。其实,在非法传销内部所说的“网络销售”就是法律上所说的传销。传销犯法。
网络销售 在这里所说的网络是指人际关系网络,所谓的网络销售当然就是利用人际关系网络来销售产品的一种手段。其本质上是典型的五级三阶制的传销。现在盛行于广东东莞,广州,韶关,中山,江门,珠海,肇庆,佛山,茂名,湛江,惠州,清远等地。尤以东莞最为严重。其组织100%全是大学生。
制度:采用五级三晋制(A B C D E)A 为最高级,E为最初级。加盟费3800元从事两到三年赚180万。
直接提成 间接提成 销售补助 3800(100%)
A(393份以上) 52% 10% 1.5% 1% 0.5% 45% 55%
B(65-392份) 42% 12% 3% 2% (合作方公司产品) 3% 52%
C(10-64份) 30% 10% 4% (A级月效益分红)(三大奖金)
D(3-9份) 20% 5%
E(1-2份) 15%
以上是五级三晋制的内容,现在中国的绝大部分的传销都是以五级三阶(晋)制作为理论基础。其制度的本质与漏洞这里就不详细介绍了。
邀约:该行业严禁发展亲属,邀约对象仅限于18到28岁的大学生,这也是该行业区别于传统传销的一大托词。主要以介绍工作为名发展同学,同事,校友,网友等,称之为“熟悉市场”。另一重要发展途径是假借正规公司名义在网上搜索人才简历以电话招聘的方式邀约,称之为“陌生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