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处长是在校长和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后勤处各项行政的工作,具体请看以下中山人才网提供的后勤处长工作职责资料,欢迎浏览。
1.在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直接领导下工作,并对其负责。
2.主持领导后勤办全面工作,对后勤办全面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3.对后勤办以下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
(1)、完成责任范围内以及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研究确定工作决策。
(3)、审定有关制度。
(4)、制定工作计划,编制年度经费预算。
(5)、提出正、副科长,中心正、副主任的聘任和解聘的意见。
(6)、对科室、中心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估。
(7)、对职工进行奖励和处罚。
(8)、对工作进行总结。
(9)、负责安全防范工作,对后勤办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4.审批后勤办各项费用的支出。
5.审批科室、中心及下属人员的报告。
6.审批后勤办报送上级或有关部门的报告等文件以及后勤办对外公布的告示等。
7.按有关规定向上级和后勤办职工报告工作。
8.对下属职工的工作及时进行指导、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9.及时向职工传达职工应知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本处的重要事项等。
10.关心后勤职工生活、工作、学习、尊重和维护职工合法权宜。
11.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廉洁防腐、法律、法规等教育,对职工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负主要领导责任。
12.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