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建设用地审批权被收回,还未收到正式文件,惠州的朋友可以阅读惠州人才网提供的下文来了解详情。
近日,国土资源部对须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的城市范围进行了调整,国务院上收22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权,惠州在收回名单之中。记者昨日从惠州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因为下发文件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国土资源局目前还未收到正式文件。
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指出:“经国务院批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对报国务院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进行了调整。依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的城市范围相应进行调整。”
通知中显示,除原规定需报国务院批准用地84个城市外,自2011年起,新增了秦皇岛、镇江、南通、扬州、泰州、嘉兴、绍兴、台州、温州、马鞍山、德州、东营、威海、南阳、江门、惠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桂林以及三亚。按照国土部要求,22个新增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内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须报国务院批准。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建设用地审批权收回,意味着以后惠州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等问题要向国务院报批。
房地产业界人士认为,此次收回建设用地审批权或与地产调控有关,也可能和惠州近期房价涨幅较快有一定关系。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批程序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程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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