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珠海上半年新增就业30581人,具体资讯请看以下内容:
《珠海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9月正式实施
“只有充分就业,群众才能真正安居乐业,共享文明城市发展成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据了解,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是市政府今年大力推进的“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今年以来,珠海市实施了更加积极有效的就业政策,促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
同时,投入2000万元建立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也正在大力推进。今年3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草拟了《珠海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4月下旬,征求相关部门意见;5月上旬,对《办法》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6月14日,《办法》在市府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将于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0581人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珠海市把扩大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并举,以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大学生为重点,实施积极的促进就业政策,完善困难群众就业援助制度,加大就业帮扶援助力度,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程”,健全大学生就业支持体系,强化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多渠道千方百计地扩大就业规模。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珠海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0581人,完成省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的76.5%;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7467人,完成省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的87.3%;城镇失业人员累计24843人,实现就业1335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4%,与2010年同比低0.46个百分点,比省下达年度目标任务低0.96个百分点。此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163人,完成省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的70.3%;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335人,分别完成省、市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的74.2%和66.8%;接收本省对口劳务帮扶地区劳动力2594人,完成省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的64.9%。
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
即将在9月开始实施的《珠海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是珠海市继建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后在全国率先开展的又一重要的养老保险制度安排,将有效解决珠海市城镇非从业居民特别是城镇低收入群体的养老保障问题。这一政策实施后,珠海市城镇和农村所有16周岁以上人口都将纳入到社会养老保险范围,社会养老保险实现从制度到人口的全覆盖。
《办法》规定,凡16周岁以上(非在校学生)且未参加其它各项社会养老保险或定期领取其它各项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珠海市城镇户籍人口,可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10元(列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和重度残疾的参保人,按其月缴费期间的个人缴费由政府补贴),政府按个人缴费额的50%(每人每月55元)进行补贴。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进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
参保人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且未定期领取其它各项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65元,是国家规定的55元标准的3倍。
相关珠海资讯有:珠海房地产就业人数5年增一半 珠海启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