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学校的保安员,其岗位职责是怎样的?以下是一则学校保安员岗位职责,供参考。
一、严格执行学校保安工作规范和岗位职责,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作息时间由总务(番禺总务)处根据学校情况和要求弹性安排,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原则。
二、按规着装上岗,衣领、扣子、徽章、腰带、帽子、领带等均需整齐;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到岗,交班人员交接清楚才离岗;未经保安队长(番禺保安队长)同意不得迟到、早退、互相替岗或中途离岗;上班不得看书报、接待私人来访、用餐等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接听电话不得超过2分钟。
三、态度和蔼、语言谦虚,不急不躁,认真细致;不得冷淡、刁难、取笑,不得与学生打闹。对方态度不好,一定要耐心解释。
四、与教师(番禺教师),学生或来访者交谈要使用普通话,说话要清楚,用词准确、言简易懂,不讲与工作无关的话,不讲有损学校形象的话。
五、教师及领导到来,应主动迎接,认真听取老师和领导的意见,遇需要帮助的事情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因影响安全不能帮助的,应主动解释力求得到谅解。
六、各种意见或投诉、要认真听取,弄清情况,做好笔录,即时处理,如非本职工作范围,即时通知责任人或向领导汇报。
七、校门固定岗的工作要点: 1、固定岗的责任区为:校门,24小时值班,其中,站立值班时间为:上午7:00—8:00, 11:30—12:00, 下午13:40—14:10, 17:00—18:00, 晚上21:20—21:50 2、来访须先征得被访者同意,再登记后放行,中午一般不接受来访;登记不真实者一律劝离。 3、保持学校大门及值班室24小时干净、整洁。 4、领导进出要敬礼。 5、外来车辆入校要经领导同意;本校单位、人员携带公物外出或外单位汽车运货外出,一律凭盖有总务处公章的放行证明经检查登记后才能放行。
八、校内流动岗工作要点: 1、学校上班时间负责全校巡逻,每小时至少全校巡逻一遍;其它时间的责任区为:综合楼——图书、办公楼南面——教学楼(1)、(2)——实验楼——篮球场、网球场和田径场。 2、天亮时(通常为6:30)关掉全部路灯。7:30整理自行车。 3、12:30——13:40保持学校宁静,规劝学生休息,杜绝打球、喧哗、 吵闹。 4、18:30清校(高三不清),即规劝全部学生离校回家,不得在校逗留。 5、天黑(通常18:30)打开全部路灯,关、锁教学楼拉闸门。 6、19:00——21:30每半小时巡视教学楼一次。 7、22:30对全部楼宇进行全面检查,记录电教设备情况、门、窗、灯、电器的关锁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关锁一楼入口(专人负责)。
九、“谁当班,谁负责”,校园内若发生治安或人为灾害等事故,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追究当班保安员的责任。
十、业务训练是保安员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每位保安员都必须参加全部训练。保安员要主动进行业务练兵,摸熟摸透与安全、消防工作相关的环境、人员、设施等等因素,掌握接待、应对基本功,以熟生巧,以提高业务知识和技能来提高工作效率。
十一、完成行政经理(番禺行政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既要明确责任分工,又要加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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