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师,是高等学校中职别次于副教授的教师。外文名lecturer。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教育部公布的《大学令》,开始规定大学在必要时得延聘讲师。以下是小编收集的讲师岗位职责的内容,大家可阅读一下。
1、讲授、辅导高等学校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课程;
2、答疑、批改作业,以及组织课堂讨论;
3、参加实验室建设,指导实验教学;
4、组织、指导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
5、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6、编写教材及讲义,进行教育教学研究或技术开发;
7、进行学生学习成绩的考试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