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员是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他需要拥有作为社会成员的一般价值取向,又必须具有作为行政人员特殊的价值取向。以下是行政人员概述。
行政人员(administrative staff; administrators; administrator)。
行政人员是加有修饰词“行政”的人员,属于前偏后正的词组,是指具有依法、章程负责或行使执行权、管理权和领导权的人员。
“行政”是指国家职能中,除了立法和司法以外的全部职能的总称,通常指一定的社会组织 ,在其活动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组织、控制、协调、监督等活动的总称。首先,它属于国家的范围,即属于公务,不是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的任务;其次,也不是一切国家权力都是行政权利,只有行政机关或者政府的权力才是行政权力,它有别于议会的立法权和司法机关的检察和审判权;第三,行政权属于“执行权”,它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去行使国家职能从而实施的法律的行为。行政是行政主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以决策、组织、管理和调空等特定手段发生作用的活动。
行政人员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概念也是行政人员的本意词语、平时最常使用的概念 一般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中作为行政主体、代表国家运用行政权力、从事行政活动的人员。行政人员是行政过程的第一要素,他们肩负着实现行政目标的任务和使命。
广义的概念 除了上述的行政人员而外,还指非行政机关的各厂矿企业、公司等独立经营单位的、不直接参与生产、销售、采购等一线作业的所有管理人员,因此,也常被称为行政管理人员,简称“行管人员”,“行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