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将提至1100元,如何实行的呢?请您看看广州7月起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提至1100元。
从下月1日起,广州市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提高为市区1100元。记者昨日从广州公积金中心获悉,广州市定于2010年6月~8月期间开展2010年度的(即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最高缴存基数暂仍以2008年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为标准,2009年职工月均工资公布后再作调整;但如缴存基数超过职工月均工资3倍的,要进行纳税。按照最高免税基数11340元计算,最高单方免税缴存数为11340×12%约等于1360.8元。
据了解,2010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2010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低于或等于广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市区1100元/月,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市和增城市960元/月)的职工,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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