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远人才网统计,今年5000农民工可入户清远,具体资讯如下:
南方网讯 记者邱永芬 今起至10月底之前,清远市尚有4000多个农民工可办理积分入户清远指标。据了解,省里今年给该市分配5000个农民工积分入户指标计划。日前,该市制定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实施方案(试行),积满35分即可申请入户,有大专学历可积60分,务工满一年者就可积30分,个人纳税累计每千元积10分。
500余人已入户
清府办〔2010〕62号文《清远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实施方案(试行)》(下简称《方案》)显示:今年10月底以前,清远市9县(市、区)共有农民工积分制入户计划指标5000个,其中清城区1500个,清新县800个,英德市700个,佛冈县及经济开发区各500个,连州市400个,连南县连山县各150个,阳山县300个。
9月29日,清远市召开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会议。会上透露,截至今年8月底,清远市已办理农民工入户城镇517人,目前还剩余4483个名额可以申请。
据介绍,凡在清远市务工、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村户籍劳动力,从10月8日起至10月30日止,可前往就业地或产权房屋所在地的行政服务中心申请纳入农民工积分登记。
据了解,该市对该项工作尤其重视。除大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外,还将开设绿色通道,要求各级各单位和村(居)委会特事特办,简化手续,设置专门窗口,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务,免收一切入户费用,不得搭车收费。此外,还该将项工作纳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考核体系,市政府每年对各县(市、区)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多种方式可获积分
《方案》显示:凡在清远市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含灵活就业人员),凡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的,均可申请纳入积分登记。在市内就业的本市户籍农民工申请纳入积分登记管理,各地可以给予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并加注特殊标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可选择在就业地或产权房屋所在地镇(街)申请入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可随迁。18周岁以上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也可申请随迁。针对部分没有购买住房的农民,用人单位符合开设集体户口条件的,可以设立集体户口簿,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安部门也可根据实际设立农民工集体专户,为其入户城镇提供便利。
据了解,清远市业已出台一整套农民工积分指标及分值。参加社保、参加献血、做义工、志愿者等社会公益活动均能积分;高中或中职毕业可积20分,大专学历可积60分;获职业资格、技术职称、受表彰奖励均可积分。除省定的同一指标,该市还出台自定指标。如在清远市务工每满一年积30分,投资每5万元积25分,个人纳税累计每千元积10分等。
《方案》显示,原则上积满35分的人员可申请入户城镇,但具体入户分值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年入户计划和农民工积分排名情况确定。
设有生育政策过渡期
据介绍,农民工入户城镇后可享受户籍居民同等待遇。如其子女可享受与户籍居民子女同等的义务教育待遇,可在居住地参加高考或参军入伍;可按规定申请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房、免费享受就业援助等公共就业服务,可申请社会救助;可享受同等养老保险、医疗和生育保险及失业保险政策;创办企业的,可享受同等补贴扶持政策,所办企业可申请各级科技项目资助资金。此外,入户城镇农民工还有1年的生育政策过渡期,继续执行原户籍所在农村的生育政策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