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将要结束了,每一年到了年底,很多企业的谈论话题都离不开年金和税收的问题,下面来看看东莞市的企业年金或享税收减免信息,欢迎浏览。
一位参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23号令)讨论修改的内部人士透露,对于23号令的修改已经基本定稿,修订稿将扩大权益类投资,投资股票比例放宽至30%,这一方案有望在年内发布实施。
同时,旨在促进企业年金制度进一步完善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20号令)修订工作也正处于积极推进中,修改稿会借鉴国际上主流的税收优惠模式,通过税收减免、返还等方式,对企业和个人缴费给予税收优惠。
多项投资限定或被松绑
参与讨论修改的内部人士透露,新方案最大的亮点在权益类资产、债券市场以及货币市场投资比例上都存在一定程度的放宽,这将提高企业年金资金的利用效率,体现年金资金稳健灵活的特点。
修改意见中取消了“投资股票的比例不得高于基金净资产的20%”的限定,要求“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及投资性保险产品、股票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30%”,实则股票投资比例已升至30%。
其次,新的管理办法会对金融市场投资产品进行更细致地划分,例如短期融资债券、中期票据等细分类投资品种也会被纳入;清算备付金、证券清算款及一级市场证券申购资金会被视为流动性资产。同时,新方案降低了年金基金现金头寸比例,增加债市投资。
个人缴费部分或可延迟纳税
据了解,针对限制年金发展的制度性约束,20号令修改的重点会落在税收优惠争取、完善年金治理机制等条款上。
其中,23号令中即将颁布的集合计划管理办法也会在20号令中体现其制度内容,集合计划推出基本已成定论。同时,在税收优惠上,修改稿会借鉴国际上主流的税收优惠模式,通过税收减免、返还等方式,对企业和个人缴费给予税收优惠。对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延迟纳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进行补充,吸引更多的企业建立年金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