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两企业废气废水排放超标,具体哪两家企业呢?详情请看以下珠海人才网收集整理的资料。
记者近日从市环保部门获悉,根据2011年全省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工作安排,全省21个环境问题由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和监察局联合挂牌督办,市环保局和监察局今年将联合挂牌督办珠海裕华聚酯化工厂环境问题整治,以及珠海市平沙顺胜表面处理厂环境问题整治。市环保局表示,今年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督办力度,确保两个企业不再发生污染超标事件。
裕华聚酯整改后污染物符合规定
珠海裕华聚酯有限公司位于珠海市唐家后环,该公司于1993年11月17日经市环保局批准同意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于2001年5月21日通过市环保局竣工验收,主要从事聚酯切片产品的生产、销售,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废水、锅炉废气和工艺废气。
2010年6月,有市民投诉该企业废气呛人,怀疑污染超标。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委托相关检测机构对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结果显示排放超标。根据《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于2010年7月19日向该公司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三个月内完成限期整改并达标排放。该公司于2010年9月20日完成整改,并经市环保监测站及深圳市清华环科监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目前其大气污染物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的规定。
顺胜表面处理厂污染超标擅自复工
珠海市平沙顺胜表面处理厂是个体工商户,位于平沙镇涌浪村盘龙巷,2003年2月13日通过市环保局环评审批,2004年3月正式投产,目前未通过环保验收。主要从事金属、非金属表面电镀,五金零配件机械加工,涂饰。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电镀废水、清洗废水和酸雾废气。
因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正式投入使用,该厂于2005年9月14日受到市环保局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罚款。2009年中,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发现其擅自恢复生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罚款6万元。该厂没有完全停产,也没有完全缴纳罚款。市环保局依照法定程序,于2010年3月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1年4月,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发现该厂又擅自恢复生产,依照法定程序再次立案调查,发出行政命令要求其立即停止主体工程生产,并对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其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另行立案查处。
市环保局表示,为落实挂牌督办职责,今年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厂的监管力度,一方面地方环保部门加强对该厂的巡查力度,不定期突击巡查,一旦发现其擅自恢复生产,予以重罚,另一方面地方管委会也加强各个相关部门的协调,全面解决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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