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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马俊健因受贿罪获刑11年半。马俊健曾长期在江苏响水工作,法院查明,他曾在事故处置等方面为人谋利。
在马俊健的通报中,纪委点明,马俊健利用职务便利,与多家“小化工”企业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根据法院披露,马俊健收的第一笔钱,就是在响水任上。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马俊健利用担任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政府代县长、县长,中共响水县委书记,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事故处置、征地拆迁、贷款担保、工程承揽、环保处罚、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
2007年12月至2017年7月,被告人马俊健直接或通过他人多次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及个人所送人民币共计1935万元,其中收受人民币90万元属犯罪未遂。
在任第二年响水发生特大爆炸
马俊健任响水县县长的第二年,当地曾发生一起严重的化工厂爆炸事故,受到社会关注。据新华社报道,2007年11月27日上午10时11分,在响水陈家港,一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多人受伤。
当时消息显示,发生事故的是生产分散蓝79号滤饼的车间,一只容积为5000升的重氮化盐反应釜温度超标,造成釜内的重氮化盐过热分解,导致釜内的温度失控发生爆炸。
那次发生事故的公司是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媒体披露,公司是浙江台州的明星企业,公司成立以来获得过大小200多个荣誉,也是中国最大的500家民营企业之一。
此前,2010年11月23日,江苏大和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发生氯气泄漏,导致下风向的江苏之江化工有限公司30多名员工中毒,这个公司,也位于响水县陈港化工园区。
当时的响水县县长,也是马俊健。
马俊健离开响水后,2019年3月21日,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因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引发爆炸,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亿元,这是继2015年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案后,国内发生的最严重的一次爆炸事故,影响非常恶劣,教训十分惨痛。
那次事故后,马俊健被查。
马俊健简历
马俊健,男,汉族,1964年1月出生,今年57岁,江苏东台人,研究生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同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公开资料显示,他长期在基层工作,担任过东台市广山乡党委副书记,范公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六灶乡党委书记,许河镇党委书记,三仓镇党委书记,东台市副市长,盐城市城管局局长等。
2006年6月,马俊健任响水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6年后(2012年9月)晋升为响水县委书记。
在响水担任两年县委书记后,2014年12月,马俊健履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17年2月任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20年10月,马俊健任上被查。
2021年3月3日,马俊健被双开。
纪委在通报中提到,马俊健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任性用权、肆意妄为;违规在化工企业入股当“影子股东”,让亲友充当“白手套”投资借款,默许亲友挂名领取薪酬;政绩观扭曲,错误地坚持“宁可毒死,也不能穷死”,恣意更改园区规划,不加选择引进化工企业,导致重大风险隐患;与多家违法违规“小化工”企业官商勾结,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在应付检查、逃避处罚、处理事故、贷款担保、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