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柏益 通讯员梁启雄)上月26日,国家工商总局组织人民日报社、新华社、光明日报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工商报社、中国消费者报社等国家级媒体记者,就我市工商部门开展订单农业到我市专题采访。据市工商局介绍,目前,全市共有涉农企业410户,签约农户60329户,累计签约合同67022份,签约金额185739.9万元,履约合同58719万元,履约金额89813.9万元。
据市工商局介绍,订单农业的法律本质是合同关系,订单农业从农民下种生产到企业收购商品,从头至尾贯穿着“合同”,工商部门在推行订单农业工作中,紧紧围绕合同监管职能,把规范订单签约行为,加强订单履约监管,作为推进订单农业工作中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在“合同”上下功夫。首先是围绕合同法律法规开展宣传。工商所工作人员利用巡查的机会,分别深入到农业订单企业和经营户,开展合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利用简报和媒体对涉农龙头企业,进行宣传,起到典型引路的作用;对已备案的农业订单格式条款合同进行总结归纳,对周边有关涉农欺诈案例及损农的合同条款进行收集,统一整理出涉农合同欺诈行为和霸王条款的资料,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广泛开展对农民的公示和宣传活动。
除此之外,围绕涉农合同文本管理,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涉农合同示范本。各县(市)局按照市局的要求,积极深入涉农企业,认真开展调查,结合地方农产品实际,相应制定具有地方农业特色的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并推广使用。与此同时,推广使用示范文本,做好合同备案工作。在涉农龙头企业和实施农业订单帮扶的重点企业中,强力推行使用省局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对没有示范文本的行业,指导帮助其制定订单文本,并进行格式条款合同备案管理。此外,结合市场巡查,开展合同检查,开展对霸王条款等不规范合同条款清理工作。四是发现口头承诺形式的“君子协定”,要努力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一律改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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