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多年的广州新中国大厦进行第二次拍卖。在工作人员叫出本次拍卖的底价9.73919016亿元后,拍卖现场一直没有任何人举牌。这一价格,比第一次拍卖的底价13.5亿多元,降了近4亿。第二次拍卖宣告流拍,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还是看看下面一则新闻——当年天价如今烂尾专业户,降4亿新中国大厦仍流拍。
当年创下商铺11万元/m 2天价
位于十三行人民南路一带的新中国大厦,1996年开始动工建设后,作为设计中的当地商业地标,一直为广州市民所瞩目。1998年,新中国大厦以“买铺返租5年、小业主每年可坐收租金12%”的高额返租方式实现了7亿多港元销售,6楼商铺几乎全部售罄,创下当时广州商铺11万元/平方米的天价。
而当小业主们在收到3个月的“返租回报”后,该大厦因资金链断裂,成为了烂尾楼。
之后,围绕新中国大厦开发公司,即广州市国商大厦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国商公司”)的退赔违法所得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广州市中院指定荔湾法院执行。
之后,荔湾法院对新中国大厦整体工程进行拍卖。
2009年8月,荔湾法院计划对新中国大厦进行首次拍卖,因新中国大厦返租商铺业主等相关利益群体提出异议而改期,同年12月,首次拍卖由于没有公司报名竞拍而告终。
而在昨天的第二次拍卖中,小业主已经购买的面积已被剔除。而由于标的物非常庞大,由7家拍卖行联合进行。而在拍卖现场,只有两家公司参与竞拍。
而当拍卖师报出9.73919016亿元的竞拍底价时,五分钟内一直无人举牌回应。而休会半小时后,仍然是无人应价。第二次拍卖会最终流拍。
首付5成须半月内付清
荔湾法院表示,已告知小业主应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国商公司所欠返租款问题。而自去年8月3日之后,先后有491户小业主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465件已审结。
同时,参与竞拍的公司,需要缴纳5000万元的保证金。而在正式的拍卖会上,两家公司都处于集体沉默之中。
荔湾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招汝荣分析:这可能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种情况是很正常的情况”,他解释,“主要看利润和风险的平衡”。
拍卖公告规定,受买人需要承担新中国大厦的“历史遗留问题”,包括后续开发建设义务、大厦的房地产权属确认手续以及已出售面积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等。这些复杂的事项成为竞拍者举牌的顾虑之一。
“另外,9亿多的起拍价是一笔巨大的资金,任何公司都需要考虑从银行贷款的难度。”招汝荣说。根据拍卖公告,竞拍成功后,受买人需要分三次付清拍卖成交款,而首付达50%并且须在拍卖后15日内付清。
对于如此庞大的一个资金量的购买行为,市场上能出得起价的并不多。“我估计两家都是在看看”。招汝荣说。
拍卖会结束后,竞拍公司表示不方便接受记者采访。
第三次拍卖将再降20%
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动产的拍卖可以有两次,而对不动产的拍卖可以有三次。而第一次拍卖流拍后,第二次拍卖会按照第一次拍卖的底价下降在20%以内的幅度来降价出“起拍底价”,要是第二次也是流拍,第三次也会按照第二次的底价下降在20%的幅度以内来确定起拍底价,再行竞拍。
“而要是三次都流拍,最高法规定了一个变卖程序,就是登公告六十天,以第三次的保底价进行变卖”。“这是一个救济程序”。招汝荣如此解释两家潜在购买者之“把程序用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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