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主持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等全面工作。以下是校长工作职责,供各位校长或副校长参考。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端正办学方向,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和决议。
2.组织制订与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认真总结学期、学年工作,并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3.组织召开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大事,制定规章制度,完善学校管理,配合总务人员做好后勤部的管理工作。
4.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认真贯彻《小学生守则》,对学生进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共产主义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等,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5.领导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实施,引导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更新教学观念,改革旧的教学思想和方法,加强双基训练,培养学生的智能,提高教学质量。
6.领导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认真贯彻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有关规定,经常检查体育课、课外活动和校运动队的训练,加强学生的卫生保健工作,控制学生的活动总量,保护学生的健康。搞好教职员工的计划生育工作。
7.积极开展勤工俭学活动,认真安排劳动技术教育,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培养学生的劳动观点、劳动习惯和劳动技能。
8.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对财务开支认真进行审批检查。教育后勤管人员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管理好学校校舍、设备和经费,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校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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