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设计中的法律问题主要涉及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制止不正当竞争权及消费权益保护、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标准等法律问题。
具体来说,这些法律问题包括:
1、包装设计与商标权。这是包装设计中涉及法律问题最丰富的内容。如国际条约及域外法律、风俗习惯,商品装潢、地理标志、驰名商标禁用条款。新商标法针对Trip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如增加立体商标、颜色组合商标等,都值得包装设计者认真思考与关注。
2、包装设计与外观设计保护。《巴黎公约》作为一项最低要求,规定各成员国都必须对工业品外观设计加以保护。但各国保护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方式不尽相同,我国则在专利法中对外观设计予以保护。但这种权利的取得是有条件的,Trips在保护这种权利的同时亦对之进行了条件限制。包装设计必须涉及这些法律内容。
3、包装设计与版权。包装设计若涉及到美术作品,则可能进入版权保护领域,或出现商标、专利、版权重叠保护的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
4、包装设计与反不正当竞争。商品包装与待售的商品本体一起作为用于市场交换的产物而存在,利用包装参与市场竞争,是市场竞争的一种常用手段。但包装设计中使用虚假的文字说明,伪造或冒用优质产品的认证标志、生产许可证标志等,都将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内容。
5、包装设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包装设计最本质的伦理内涵。但加大包装内部的虚无容积,减少商品数量,对假冒伪劣产品的包装设计等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鲜见。加强包装设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研究是法治社会的理性需求。
6、包装设计与国际标准。我国商品包装的国际标准化离ISO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阻滞了商品进入国际市场的渠道。特别是在执行质量标准ISO9000、环保标准ISO14000、安全标准ISO16000等方面更为明显。但我国已正式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包装技术委员会(ISO/TC122)的成员国,为我国执行国际包装标准创造了条件。
7、包装设计与环境保护。发展绿色包装,保护环境,促进社会持续发展,是当今全球关注的热点问题,而“绿色包装”首先应从包装设计入手,如包装材质的选择、包装废弃物的处理、包装的适度等,都应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8、包装立法问题。在市场经济社会,市场主体的一切行为必须有相应的行为准则即法律规范予以约束。经济发达国家包装立法对包装产业发展的贡献也证明了这一点。作为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行业,我们有必要制定一部行业性的包装法,填补我国包装法的缺位。其立法实践可借鉴国际惯例、发达国家包装立法的先进经验与技术,对我国包装行业中所有的法律问题予以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