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东莞企业代表表示,在当下的政策经济环境下,外企可借加征“两税”,详情请浏览以下莞8千外企昨起加征“两税”的资讯,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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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昨日开始,我国将对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这标志着改革开放以来在华外资企业一直享有的税收“超国民待遇”宣告结束。
有莞企代表表示,在当下的政策经济环境下,外企可借加征“两税”有利的倒逼机制,通过加大研发投入、产品升级等方式进行转型升级。
缴纳“两税”8%-10%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怎么征收?相关文件规定,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在东莞,城市维护建设税分别按照7%和5%两档税率征收,莞城、东城、南城、万江、松山湖适用7%,其他各镇适用5%;教育费附加目前统一按3%的比率征收。
东莞光阵显示器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港资企业,人事部经理丁泽湘昨日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按照新征收的两税政策,就光阵2009年全年税收来说,新增税额为200万元,这200万元相当于全年利润的17%。
不过,丁泽湘认为,外企可借加征“两税”有利的倒逼机制,通过加大研发投入、产品升级等方式进行转型升级。“近年来正逐步加大研发方面的投入,以及创建自有品牌,以提升产品在市场上的利润空间。”
外企与民企同一平台竞争
市外经贸局统计的数据显示,全市共有外商投资企业8400余家,这其中包括三资企业。
“城市维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是较小的税种。就东莞目前企业缴纳税收分析,整体上两税收占据的比例不大。”东莞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分析说。
据悉,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我国为筹集城乡维护建设资金和扩大地方教育经费来源设立的专项税收和政府性基金。这两个税费自1985年和1986年相继设立以来,一直仅对中国公民和内资企业征收。
“对所有企业实行统一税制是国际惯例,也是中国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表现。
尽管身边不少外企对这一新政表示抱怨,但丹麦工业巨头丹佛斯公司新任中国总裁托马斯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却表示,早期进入中国的外资企业曾经得到过很多税收优惠,如今在一个平台上与中国企业平等竞争也是应该的。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刘克崮表示,对外资税收优惠的取消,是为了建立一个更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税收机制和投资环境,也有助于改善我国外商投资结构。
增加的税负对大企业影响不大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在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指出,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并不会明显增加外企税负。这两种税费属于附加税费,计税主体并非企业全部利润和收入,而是以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征依据。
“以城建税为例,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县城(镇)和其他地区,分别按照7%、5%和1%三档税率征收,教育费附加统一按3%的比率征收,增加的税负并不重,对外资企业尤其是大企业来说影响不大。”刘尚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