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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平一玩具企业生产车间,女工们正在紧张工作。民企扎根东莞,对产业转型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永强汽车生产车间。未来5年,民营经济占东莞GDP的比重将逐渐增加。
穆宏俣/CFP供图
东莞“民营经济48条”将进入3.0版本。10年来,这项民营经济方面最重要的政策,一直维持48个条文,此次即将出台的版本也不例外。南方都市报记者从最新版本的“民营经济48条”送审稿中看到,公平成为追求的目标之一,东莞将全面清理对民营经济的歧视政策,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法律未明确禁止的任何领域,并有多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受访的民间智库人士认为,即将出台的“民营经济48条”需吸收前两个版本落实不力的教训,抓好落实和监督。
民营比重将超38%
据此前消息,由东莞市经信局牵头、东莞市中小企业局起草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实施意见》已经过两轮修改,并在2月21日召开的东莞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上通过,即将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颁行。这就是新版本的“民营经济48条”,是继2001年版、2006年版之后的第三个版本。
昨日,南都记者看到了新“民营经济48条”的送审稿。送审稿处处透出经济转型的印迹,并提出要使民营经济成为东莞市经济转型的中坚力量。未来5年的目标是:到2015年,力争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提高到38%以上,新增省级以上名牌名标150个以上,形成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民营企业40家以上,超50亿元的民营企业3家以上,超100亿元的民营企业在数量和质量上有较大突破。
东莞市经信局解释称,名牌名标的新增目标之所以定为150个以上,是因为虽然近年新增数都在50件以上,但有迹象显示国家和省在逐步控制名牌名标数量,因此目标定在30个比较合理。对于年主营业务收入水平的规定,则是根据东莞市经信局和市委政研室的调研而做出的。
对民企要“一视同仁”
公平,反歧视,成为新“民营经济48条”送审稿最先提及的目标。送审稿要求各部门、各镇街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全面清理和修订各种歧视民营经济的政策和文件,依法取消对民营经济的各种不平等待遇,营造和维护平等竞争的环境。
尤其是在市场准入上,文件规定,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在投资核准、投资比例、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及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对民营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不得单独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
此外,强加在民营企业身上的不合理收费也必须取消,东莞将查处利用行政权力对民营企业乱摊派、乱检查、乱收费等违法行为。
政府采购要向本土企业倾斜
对民营企业不仅不要歧视,还要“优先”。送审稿表示,落实政府采购要加大对本土企业支持力度的政策,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支持本土民营企业的相关制度,促进市政府采购优先使用本土民营企业产品;对获广东省百强及市50强称号的民营企业参与东莞各级政府采购和政府组织或财政支持的各类工程项目招标,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南都东莞民间智库人士、东莞屹立印刷有限公司总经理肖功俊表示,对反歧视条文印象深刻。“说得非常好,公平十分重要。如果市场准入上的公平实现了,其他的都好办。但条文是笼统的规定,应该更具体化。比如东莞的废品回收行业被供销社垄断,肉品行业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垄断,应该破除。如果不具体化,就容易变成一纸空文。”
他同时还指出,民营企业要的是“公平”,不是“优先”。“在政府采购中优先,这个是拿不上台面的话,写进去也显得小家子气。”
深度阅读
扶持资金想增加被否
南都记者获悉,新“民营经济48条”在编制的过程中,借鉴了珠海、惠州、佛山、汕头、汕尾、杭州等城市的做法,并经历了两轮修改。
此前,东莞市经信局曾希望探索建立服务体系发展资金的逐年增长机制,加大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政策扶持力度。但市财政局认为,东莞并没有设立专门的服务体系发展资金,因此这条无法落实,建议对服务体系发展的扶持纳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而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东莞市经信局也希望加大投入,“探索建立资金规模逐步增长机制”。这条也被市财政局否定。市财政局认为,各专项资金的预算应综合考虑市政府工作重点、市财政收入等因素,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不宜设置资金规模逐年增长的条件。
南都记者发现,新“民营经济48条”将反复重启、反复搁置的信用体系也纳了进来。在这方面有着经验和多次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表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涉及面很广,需要多个“条块”单位在政府主导下共同努力。因此,在送审稿中,政府主导成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说法
智库人士:重在落实需要监督
建议征求意见让企业多参与,并在网上公开
对新“民营经济48条”送审稿,受访的南都东莞民间智库人士认为,从条文看并无太多新意,多数措施在过去已经开始实施,形成文件的作用在于,以政策文件的形式将那些措施的效力固定下来。
智库人士、东莞屹立印刷有限公司总经理肖功俊表示,这些条文都不错,但他最大的担忧,是文本在现实中落实不了。之所以落实不了,部分的政府部门、镇街不重视、认识不够是一个重要原因。此前,肖功俊参与了部分民营经济政策的征求意见过程,东莞市委相关人士告诉他,此前的“民营经济48条”由于种种原因,有些没有得到落实,这让他印象深刻。
南都东莞民间智库人士孙平指出,应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目前送审稿中考核机制明显力量不足,应该加强,防止在层层落实过程中效力逐级弱化。
肖功俊还对新“民营经济48条”的制定过程提出质疑,认为有“闭门造车”之嫌。“它实际上是政府制定,征求政府意见,而很多政府部门、镇街都直接回复‘无意见’,真正能提出意见的是企业,但企业却无份参与。我认为至少应该将征求意见稿下发至一般纳税人,文本也应该在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规定摘录
1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登记分离
放宽工商登记条件,实行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登记分离,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可先行核发筹建执照,待取得有关前置审批许可后,再核发营业执照。(此条的背景是在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前,实际上也需要以企业名义从事一些活动,从而陷入“无证”的困境。此前,东莞市已明确在生产、加工、物流、医药、港口经营等五个行业的企业可以先核发筹建执照,可以据此从事非经营性的活动)
2政府出钱帮企业聘律师
加强法律支援。为中小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帮助,探索开展政府购买律师服务工作。
3鼓励民企办银行
支持民营企业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推动民营企业发行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探索制定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进行财政补贴的措施,发展创业投资和融资租赁企业。各商业银行设立中小企业专营机构,引导其提高对中小企业的信贷额度。
4鼓励企业上市
推动实施“686”民营企业上市计划,保持市一级上市民营企业后备资源库有60家以上的储备,每年推动其中8家进入上市辅导程序,6家进入发行申报程序或实现上市(含境外上市),打造有东莞特色的上市板块。
5加强创业支持。
支持在各类园区和“三旧”改造场所建立小企业创业基地。
6解决“用地难”问题
探索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用地指标,用于解决民营企业用地问题,重大发展项目可由市统一调剂安排用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