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三科是市总站行使政府质量监督职能的实施部门,下面主要向大家提供了监督科岗位划分及岗位职责的信息,欢迎浏览。
监督科是分局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分局的市场准入、市场监管、户外广告监管、合同监管、商标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外资监管、消保维权、12315调度指挥、专项整治、消费者协会机场分会、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机场分会、地区食品办和本辖区的日常监管等工作,并协调市局机关业务处室及其他相关部门完成各项任务。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分局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的咨询、受理、审核、发照工作及商品展销会的登记审批,并完成档案整理和存档工作。
(二)负责分局辖区内企业注册的咨询、指导及协调工作。
(三)负责分局辖区内企业年度检验及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做好统计分析及总结报告工作。
(四)负责分局辖区内户外广告登记的受理、审核、登记、备案、发证工作,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五)负责分局辖区内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许可咨询、受理、现场核查、发证及档案管理工作。
(六)负责分局辖区内商标、合同、知识产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打击传销活动等工作的指导、统计、汇总、上报等工作。
(七)负责分局辖区内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测及抽检等工作。
(八)负责分局辖区内的消保维权及12315调度指挥系统,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及相关信息的分派,并组织调解和查处工作。
(九)负责分局市场网格主体监管系统的维护工作。
(十)负责私营个体经济协会首都机场分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首都机场分会的日常工作,并协调其他行业分会开展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首都机场地区食品安全协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完成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十二)负责分局辖区内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及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负责分局辖区内的各项专项整治,并完成协调、统计、汇总、上报等工作。
(十四)负责分局各类业务工作的方案制定、信息上报、总结汇总等文字起草工作。
(十五)负责分局业务培训和教育工作。
(十六)负责分局与市局机关业务处室的协调工作,并指导分局各部门完成各项业务建设任务。
(十七)负责本科辖区各类经营主体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本科辖区有形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本科辖区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十)负责本科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商标、合同等的监督管理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二十一)负责本科辖区内的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及各类经济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十二)负责本科辖区各类风险点控制、消除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十三)负责本科辖区社区工作站的日常工作。
(二十四)负责各项业务调研工作。
(二十五)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岗位设置
监督科共设27个岗位,具体是:科长岗位、副科长岗位、内勤岗位、档案管理岗位、年检验照岗位、食品安全监管岗位、合同监管岗位、广告监管岗位、商标监管岗位、日常巡查岗位、案件承办岗位、消保维权岗位、食品流通许可岗位、食品流通许可审核岗位、个体登记岗位、个体登记审核岗位、户外广告登记岗位、户外广告登记审核岗位、有形市场监管岗位、地区食品办岗位、私个协岗位、消协岗位、突发应急处置岗位、社区工作站岗位、网格系统维护岗位、业务培训岗位、理论调研岗位。
三、岗位划分
1、科长岗位:负责思想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个体登记、户外广告登记、食品流通许可及案件的审核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指挥工作;负责“3、15”宣传咨询活动的计划、组织及实施工作;负责年检验照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计划、总结、报告等综合性文字处理工作;负责私个协会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2、副科长岗位:负责日常内部管理工作;负责商标、合同、户外广告等日常监管工作;负责12315指挥调度系统的工作;负责有形市场的监管工作;负责日常巡查、检查、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经济违法违规案件承办工作;负责档案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食品安全检测、抽查及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地区食品安全协调办公室的工作;负责行业协会协调工作;负责理论调研工作。
3、内勤岗位:负责科内日常文件的起草工作及上级文件承办工作;负责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负责科务会及其他会议记录工作;各类数据、报表的收集、填写、上报等工作;负责下架信息的收集、转发等工作;负责办公系统管理工作;负责科内办公用品管理工作;负责科内考勤记录及上报工作;负责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内勤其他相关工作。
4、档案管理岗位: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立卷、归档等工作;负责各类经济户口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等工作;负责各类案件档案的立卷、整理及归档工作;负责年检验照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等工作;负责科内各类工作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负责其他综合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保管工作。
5、年检验照岗位:负责年检验照公告发布工作;负责辖区年检验照计划制定工作;负责年检验照指导工作;负责年检验照的统计分析及总结工作;负责对未年检验照主体行政告诫、行政指导和营业执照注销、吊销工作。
6、食品安全监管岗位:负责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分局食品安全监管的指导工作;负责食品安全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负责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管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社会监督队伍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其他相关工作。
7、合同监管岗位:负责合同监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分局合同监管的指导工作;负责辖区合同备案工作;负责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工作;负责合同监管的其他相关工作。
8、广告监管岗位:负责广告监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分局广告监管的指导工作;负责辖区广告发布的检查工作;负责辖区广告备案工作;负责广告监管的其他相关工作。
9、商标监管岗位:负责商标监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分局商标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指导工作;负责辖区企业落实商标授权经营制度检查工作;负责辖区经营者商标授权备案工作;负责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辖区“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商标监管的其他相关工作。
10、日常巡查岗位:负责辖区企业监管、市场秩序维护工作;负责经济户口动态管理及档案建立工作;负责年检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辖区企业年检确认工作;负责年检数据收集、整理、上报工作;负责辖区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11、案件承办岗位:负责辖区自查、交办、转办等各类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12、消保维权岗位:负责消费者申诉接待工作;负责消费者申诉的调查、调解和纠纷解决工作;负责涉航消保维权指导工作;负责消保维权宣传教育工作。
13、食品流通许可岗位:负责食品流通许可的咨询、受理、发证等工作;负责食品流通许可数据统计、分析、总结工作。
14、食品流通许可审核岗位:负责食品流通许可材料的审核工作;负责食品流通许可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15、个体登记岗位:负责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的咨询、受理、发照等工作;负责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数据统计、分析、总结工作;负责展销会许可工作。
16、个体登记审核岗位:负责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材料的审核工作;负责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17、户外广告登记岗位:负责户外广告登记咨询、受理、发证等工作;负责其他广告备案工作;负责广告登记、备案数据的统计、分析、总结工作。
18、户外广告登记审核岗位:负责户外广告登记材料的审核工作;负责广告登记、备案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19、有形市场监管岗位:负责有形市场准入工作;负责有形市场日常监管工作;负责有形市场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有形市场秩序维护工作;负责展销会的日常监管工作。
20、地区食品办岗位:负责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日常协调工作;负责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负责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文字材料撰写工作;负责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协调、实施等工作;负责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会议的筹备、组织、实施及其他会务工作;负责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其他相关工作。
21、私个协岗位:负责参加市私个协会的各项活动;负责组织、指导私个协会会员守法经营;负责为私个协会会员提供各项政策法规咨询服务;负责组织私个协会会员开展各项活动。
22、消协岗位:负责参加市消协的各项活动;负责承办市消协移转交办的消费者申诉举报调处工作;负责协助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
23、突发应急处置岗位:负责风险点分析、控制和消除工作;负责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工作;负责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指挥调度及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突发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总结工作。
24、社区工作站岗位:负责社区工商工作站的建设工作;负责社区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社会监督员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工商工作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25、网格系统维护岗位:负责网格监管系统各类数据的更新工作;负责网格监管相关协调工作;负责网格监管系统其他维护工作;负责其他业务系统的维护工作。
26、业务培训岗位:负责业务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负责业务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业务培训的总结报告工作。
27、理论调研岗位:负责理论调研课题的确定工作;负责理论调研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理论调研报告的撰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