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销售部管理执行力度,引进竞争机制,特实行新的业务员考核标准,具体如下:每月对销售人员进行绩效及综合能力考核。
一、绩效考核如下:
给销售员制定销售任务,每个销售员的销售量为4台(车价不低于8万元的车型,车价低于5万元以下的车型月销售量为5台)。销售员完成当月销售任务量后提成正常领取。销售员的销售量在6台以上时(含6台)除提成外给予奖励。超1台车的奖励50元,2台奖励100元依次顺序。销售员在完成任务后,其工资基本确保在700元。但须说明的是在所销售的车型中至少有两台必须是公司的主要经营品牌如南京菲亚特系列、北京现代系列、上海通用系列、尼桑系列、丰田系列等。
打分标准:
(一) 月销售量完成率(已完成行利润额与任务的比值)乘以权数(5)做为销售量的考核分数。
(二) 正常出勤率(无迟到早退天数与出勤总天数的比值)乘以权数(2)做为出勤考核分数。
(三) 着装合格率(合格天数与总天数的比值)乘以权数(2)所得分值做为形象考核分数。
(四) 客户回访率(回访的人数与总记录人数的比值)乘以权数(4)所得的分数。
(五) 如与客户发生争吵每次扣2分。
以上几项总分数即为销售员每月所得的绩效考核分数,合格分数为10分。
二、综合能力考核如下:
考核项目有:专业知识、工作效率、责任感、协调合作、工作态度、发展潜力、品德言行、成本意识,由此制成销售人员综合能力考核表(附表),综合考核的合格分数为70分
对销售员的考核以两个考核分数为准,两项均合格者本月考核合格。
对待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以下政策:月末得分最少者降为试用期,如第二月考核分数仍为最低者将予以辞退。在半年内不连续三个月所得分值最低者亦予以辞退。
此外月考核分数最高者应给予一定的奖励作为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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