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长领导下,按照国家审计法规、公司财会审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负责拟订公司具体审计实施细则,在上级批准後组织执行。监督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对各项财经规章制度的执行。
控制、考核、纠正下属单位偏离公司整体财务目标计画的行为。
负责或会同其他部门查处公司内滥用职权、有章不循、违反财务制度、贪污挪用财物、泄密、贿赂等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情况。
协助政府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独立审计活动。
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必要的专项审计、专案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
负责或叁与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重大专案、重大经济合同的审计活动。
负责对所有涉及的审计事项,编写内部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负责做好有关审计资料的原始调查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按规定保守秘密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完成总经理和财务部部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