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锅炉工工作职责,仅供各位锅炉工参考借阅。
1、锅炉工工作职责,范围包括司炉、供应师生开水、蒸馒头、冲稀饭及锅炉排污保养、锅炉小型维修、锅炉房间卫生、炉渣的处理等工作。
2、锅炉工必须按劳动部门的规定持证上岗,并按“安委”有关规定进行司炉。在司炉工作中既要注意安全操作不违规,又要注意保养锅炉,增加锅炉的使用寿命。既要每天对锅炉进行排污处理,并注意锅炉水位的适量保持,也要注意锅炉的运行情况。
3、锅炉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一要注意锅炉的保养,二要节约能源,三要安全操作,四要保证饭菜、茶水的及时供应,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4、锅炉工要坚守岗位,锅炉运行中不得任意离开或随便请厨工代班司炉。如发现上述情况引起的人为事故或失误,必须追究锅炉工的责任,如有经济损失还要其负责经济赔偿。
5爱护师生,关心师生身体健康,开水供应必须保证每天一次,并保证开水温度必须在90度以上,而且要保证按时供应。
6、锅炉设施出现故障必须立即进行抢修,不影响师生的开餐和饮水。如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总务或后勤管理处采取果断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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