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业顾问基本守则及基本工作职责
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保障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守则。
1.销售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规、法令、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不谋求公司制度规定之外的个人利益;
2.销售人员必须敬业爱岗、尽职尽责、勤奋进取,按质按量完成销售工作任务;
3.销售人员之间应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待人接物热情有礼,着装仪表整洁大方,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保持统一规范的办公秩序;
5.严格保守公司机密,以公司利益为重,不得做任何有损公司及客户利益的事情;
6.销售人员应及时做好客户登记、成交登记和值班记录工作,发生接待客户冲突,不得争抢,均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7.遇特殊情况由销售经理判别客户归属;
8.销售人员在整个销售过程中必须口径一致,凡有疑难问题应向销售经理请示,严禁向客户承诺有关本项目不详、不实事宜;
9.销售主管协助销售人员做好销售工作,做到统一管理;
10.销售人员要时刻注意自身的素质修养,对本项目的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对周边项目做到知已知彼,不断提高房地产应变能力。
11.销售人员应有意识地培养自身的客户分析及判断能力,通过业务情况、客户资料的整理,配合部门及公司领导审核的广告收益,为制定广告宣传策略提供依据;
12.为客户提供一流的接待服务;
13. 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积极收集反馈意见;
14.积极挖掘潜在客户;
15.执行销售业务流程所规定的全部工作;
16.负责按揭资料的准备;
17.努力向上,坚持学习。
以上员工守则所有销售人员应严格执行,如有违背将视情节轻重,以及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大小,按公司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