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职责各下,仅供各位保安员参考。
一、 上岗执勤时,必须着装整齐,仪表庄重,文明执勤,保持手机开机,确保通讯畅通。指挥、疏导出入车辆,维护医院出入口的正常秩序。
二、 严格执行勤务登记制度。勤务登记由当班人员负责记录。主要记载保安队长指示、通知、交办的事项及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问题,记录必须清晰、准确,不得随意涂改,并妥善保管。
三、 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按规定的时间交接班。交班人员应告知本班发生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并交待需要继续办理的事项。移交勤务登记簿,双方签字备查。接班者未到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当班者不能离开。
四、 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必要时对出入的人员、车辆及其携带或装运的物品进行查验,防止医院财物流失及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流入。对拒绝检查的,应向行政主管汇报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 严格执行巡逻制度。保安员应流动巡视,发现可疑情况应认真观察,严密监视。视情况采取守候、跟随等方法,将其控制在视线之内。必要时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
六、 在巡逻过程中,遇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遇己经发生的不法侵害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应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现场。同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七、 检查、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或抢劫、盗窃等不法侵害发生。遇火灾、爆炸等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及时疏导人流,控制事态发展并做好现场保护。
八、在夜间巡逻时,要提高警惕,保护自身安全。
九、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十、完成上总务或行政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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