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规定地产广告需标明房屋价格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要求郑州市房地产广告发布必须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标明房屋价格。
据了解,郑州市房地产广告宣传往往是夸大其词,多是一些“名花奇草”“豪门大宅”“稀缺珍贵房源”一类的描述,让购房消费者一头雾水。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冯德平说,为了让消费者明白买房,郑州市新的规定要求刊登房地产广告的企业必须对发布的广告内容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应载明房地产广告主全称或代理销售、策划推广机构全称,预售许可证号,项目具体坐落、类型、配套设施、环境、销售价格及价格执行有效期等规定内容。
发布房地产广告不得出现虚假、夸大、含糊等欺诈、欺骗性质的内容。不具备销售条件的,不得擅自发布房地产销售广告,或盗用其他项目预(销)售许可证进行广告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