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员在总务处领导下,负责学校所需办公、教学和生活设备、用品的采购、运输工作。以下是物资采购工作职责,供参考。
一、按学校物资计划及资金预算,根据仓库保管员申报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及时采购,保证学校教学和其他工作的需要。
二、严格执行物品采购凭经理或领导批示的《请购单》购买制度。购买时要“货比三家”,勤跑多问。所购物品既要符合质量要求和实际需要,又要价廉物美。同时应分清轻重缓急,做到急用急买。
三、市场上一时采购不到的物资,须及时向有关人员说明情况并向领导汇报。在采购中不准拿回扣和接受馈送的礼品等。
四、主动与仓库管理员联系,在保证一定数量的物品库存外,避免因滥用资金或物资积压,造成浪费。
五、凡购回物品,要及时连同请购单、发票一并交保管员或其他验收人员签字,并及时与财会人员办理结帐手续。
六、备用金、暂付款和支票自行妥善保管,发生经济往来后,必须在三天内向财务会计报帐结清,不得无故拖延。
七、恪守职业道德,严禁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多报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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