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就是企业不通过市场而进行的一种销售方式,在电视上登广告促销商品。顾客通过拨打电视屏幕上提示的电话号码向该企业的电视购物专员购买产品!电视购物从上世纪90年代初进入中国市场,历经十几年的发展,市场份额逐渐扩大,作为对传统商业模式的补充,其方便快捷的特性得到不少消费者的认可。但由于诸多原因,这一产业的弊病逐渐涌现,充斥着电视屏幕的粗糙广告成为视觉污染,部分经营者恶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作为一种新的商品销售业态,电视购物拥有光明的前景,但前提是必须解决所面临的诚信危机。
电视购物的诚信危机不仅表现在商品本身的质量问题上,同样表现在售后服务上。在实际操作中,不法电视购物企业为了逃脱责任,大多"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捞一把就溜"的战术,为了让自己得手后可迅速脱身,他们在广告画面及销售过程中,除了订购电话外,一般都不标注售后服务电话和公司名称和具体地址,甚至在邮寄给客户的包裹上,也没有这些信息,更没有商品规格、保修等详细资料。电视购物行业快速发展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电视购物在百姓中口碑很差。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应用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于云斌跟踪研究电视购物近10年,他告诉记者,电视购物作为一种新型的商品零售模式,其重心在快捷的物流配送而非广告,但目前我国各电视台的购物节目却普遍存在着煽情渲染、夸张虚构乃至故意造假的广告化倾向。粗制滥造、质量没保证的产品让很多通过电视购物方式购买商品的观众大呼上当。
对于目前市场上出现的电视购物的弊端,国家没有现成的法律来约束它和统一管理的机构进行管理!电视购物确实是一个很挣钱的方式。但是诚信将是你是否盈利的关键!解决了诚信问题,电视购物将“钱”途一片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