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海事处积极开展航运公司检查与安全宣教:为持续加强辖区航运公司安全提醒与安全宣教,进一步提高辖区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水平,督促履行安全生产与防污染主体责任,10月25日至26日,南沙海事处芦湾海巡执法大队派员到广州市飞弘船务有限公司和广州市番禺珠江船舶货运有限公司开展航运公司检查与安全宣教。
检查小组听取了航运公司负责人关于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情况的汇报,通过与公司相关负责人的沟通交流,了解了公司架构、船舶运营及安全情况以及相关岗位人员的履职情况。其次对照最新航运公司监管指南,对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船舶管理、船员管理、船岸应急、报备报告、公司文件管理等台账进行详细检查,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改意见。
最后,检查小组要求公司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好整改措施并作出安全提醒:一是吸取近期水上交通事故教训,加强防范商渔碰撞安全宣教,落实航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积极开展对船岸人员安全宣传和安全教育,加强船员作业时穿戴救生衣等水上安全知识培训,夯实公司安全生产基础。三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高温、台风天气下的船舶安全保障措施。
下一步,南沙海事处将继续加强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检查,强化航运安全源头管理,提高航运公司安全管理水平。